中国公民赴斯里兰卡,需事先需申办斯里兰卡签证或电子旅行许可。部分享受免签待遇的情况请查阅下列条文。
持普通护照者1、短期旅游、短期商务或过境,办理ETA
(1)自2012年1月1日开始,斯取消落地签证,要求入、过境斯且停留期不超过6个月的外国公民,入境前在网上申请ETA。获ETA者在入境口岸将获发停留期最多为30天的签证。如需延期,入境后再向斯移民局提出申请。
(2)ETA申请程序:登录ETA系统(http://www.eta.gov.lk,有中文服务)填写申请,用信用卡支付费用(旅游、商务六个月有效两次入境30美元)后提交,申请者将在24小时内收到批准通知或转办通知。获批准通知的申请人应打印该通知作为签证随身携带。收到转办通知者应联系就近的斯使领馆。
(3)注意事项:无需提供护照复印件和照片;只接受VISA卡、MASTER卡、AMERICAN EXPRESS卡交费;入境时需出示往返机票和足够在斯生活费用,护照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
(4)特殊情况:如入境者未事先取得ETA,可在斯里兰卡首都科伦坡班达拉奈克国际机场和汉班托塔国际机场ETA柜台申请,旅游、商务35美元,过境停留7天25美元,停留不超过2天免费,可用信用卡或人民币、港币、美元、欧元、日元等主要货币支付。获批准通知的旅客即可入境,获转办通知的旅客将被原机遣返。
(5)机组人员和船员免办ETA。2、除上述能申办ETA者外,其他访问目的的持普通护照者均需赴斯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费用每人150元,两个工作日可取;如办理加急,每人250元,当日可取。
斯驻华使馆的签证要求如下:
(1)申请斯里兰卡签证所需基本文件:用英文填写的签证申请表、护照原件、2寸彩色证件照一张。
(2)请根据访斯目的,准备相应文件。申请长期工作的入境签证(一个月以上),还需提供:斯移民局批文传真件、工作协议复印件, 相关技能证书复印件、斯里兰卡公司邀请函、国内公司的推荐信/介绍信。申请长期探亲签证,需提供斯移民局批文。
(3)斯里兰卡驻华大使馆接受邮递签证申请。
自2013年4月18日起,持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者如欲在斯里兰卡停留不超过30天,可免签证入境。其他情况均应在斯驻外使领馆取得签证。入境后如欲延期,需赴斯移民局办理延期登记手续。
另外,斯里兰卡还推出了“我的阳光家园签证项目”(为愿长期在斯居住的55岁以上外国老人设计的)和“宾客居留签证项目”(鼓励为斯经济和社会文化发展作出贡献的外国投资者和专业人员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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