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中国公民入境斯里兰卡时,因身上未携带足够现金、无返程机票,被斯里兰卡移民局原机遣返,并自行承担遣返机票费用。中国驻斯里兰卡使馆提醒拟赴斯访问的中国公民注意事项。
一、自2012年1月1日开始,斯要求入、过境斯且停留期不超过6个月的外国公民,入境前在网上申请ETA。获ETA者在入境口岸将获发停留期最多为30天的斯里兰卡电子签证。如需延期,入境后再向斯移民局提出申请。
二、如入境者未事先取得ETA,可在斯里兰卡首都科伦坡班达拉奈克国际机场和汉班托塔国际机场ETA柜台申请,赴斯进行商务活动的中国公民必须事先取得ETA,不能在抵斯后在ETA柜台办理。
三、入境时需填写入境登记卡,持有效护照(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签证(或ETA),经移民局官员查验,盖入境章后放行。请认真、如实填写入境卡,不要漏填。如填写有困难,可请乘务人员或他人协助填写。
四、请配合移民局等部门检查,如实说明情况。即便持有签证(或ETA),移民官员仍有可能要求您出示返程(或续程)机票、酒店预定单、足够在斯生活的费用(确保在斯期间每天最低50美元生活费)或就职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持有效斯里兰卡签证(或ETA)并不能保证您有权进入斯里兰卡,斯移民局执法人员拥有准许您入境的最终决定权。与现场执法人员争论对解决入境受阻无益,甚至会导致被遣返的后果,并自行承担遣返机票费用。